全国自学考试《00261行政法学》 · 全国自学考试《00261行政法学》 · 32 条考点 · 依据官方考试大纲整理 · 持续更新


· 第1章 行政法学的基本范畴
· 第2章 行政法的渊源
· 第3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
· 第4章 行政组织法
· 第5章 公务员法
· 第6章 行政相对人
· 第7章 行政行为概述
· 第8章 行政立法
· 第9章 授益行政行为
· 第10章 负担行政行为
· 第11章 行政机关的其他行为
· 第12章 行政司法
· 第13章 行政程序
· 第14章 行政法治监督
· 第15章 行政复议
· 第16章 行政赔偿
· 第17章 行政补偿
· 第18章 行政诉讼
依据《规章制定程序条例》规定,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是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设区的市、自治州的人民政府,其效力层级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,故选«地方政府规章»。«国家法律»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,效力最高;«行政法规»由国务院制定;«部门规章»由国务院各部、委员会制定。
行政调查是行政机关为了查明事实、收集证据而依法采取的检查、询问、查阅资料等措施,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,故选«行政执法行为»。«行政司法行为»如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等具有准司法性质;«行政确认»和«行政裁决»是具体的行政处理决定形式。
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,法律保留原则要求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,故选«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,明确规定对污染环境行为可以处以拘留»。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»属于较重处罚,通常需法律或行政法规设定;«限制人身自由»的处罚权不能授权或下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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